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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:“一药多名”时代终结
作者:  文章来源:  点击数 122  更新时间:2014/11/15 14:48:36  文章录入:admin

    根据农业部新规定,从2008年7月1日起,生产农药产品都不能使用商品名称。此举宣告了农药行业“一药多名”时代的结束,将使农药名称数量锐减,从现在1.6万个减少到1700个。

  2007年12月8日,农业部颁布了《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》等6项规定,涉及到农药商品名取消等重要内容。取消农药商品名分三个阶段进行:从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商品名的申请;对于已经受理的商品名称,农药登记证,要在2008年7月1号之前进行更换,已经受理的农药商品名,生产厂家有半年过渡期,2008年6月30号前可以使用;已经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,只要在保质期内就可以使用。

  取消了农药商品名以后,是否会影响企业自创品牌?农民以前习惯了用商品名,取消之后会不会影响到他们?

  对此,惠州中迅集团王贵新经理表示,这次只是取消了商品名,但是农药的商标仍然存在。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,企业需要靠商标创立自己的品牌,靠质量、靠完善的服务创造自己的品牌,而不是光靠商品名创品牌。据了解,该公司近两年已注册了“威击”、“护农”、“农之神”、“迅之星”等众多商标,在商品名取消后将有效保住自己原有的品牌价值。

  而对许多国外企业而言,很多产品在进入中国时就已把产品商品名称注册成商标。如拜耳公司的“锐劲特”、先正达公司的“克无踪”、“爱苗”、“阿米西达”等。因此,取消商品名无疑更有利于这些企业的市场拓展。据了解,今年以来,国外公司进一步加强产品商标注册工作,如先正达公司今年新上市的产品“耕杰”、“英斧”,陶氏益农公司的“乐斯本”、“千金”等都已进行了商标注册。7月1日后,这些商标将出现在新的包装上。

  对于农民而言,取消商品名无疑也是利好消息,以前有23000种农药、1.6万个名字,农民根本搞不清楚。改革以后变成了1700种农药,数量大大减少,有利于农民选购农药。以前许多企业为农药编造了五花八门的商品名,导致许多农民在购买农药时分不清产品性质,导致重复用药,极大增加了用药成本。对此,恩平牛江镇一农民深有感触,去年早稻稻飞虱暴发,他先选用了一种农药,但效果不佳;后来在另一家农药店购买了另一种农药,效果仍然不好。后来经人提醒,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买的两种农药主要成分是相同的。他表示,“等以后取消了这些五花八门的名称,我就可以少花许多冤枉钱。”